律师分析:
那是迁出地派出所发的不是自己写的户口迁出的话,首先要去迁入地派出所(就是你准备前往的派出所)打《户籍准迁入证》然后你带着准迁入证和身份证回到你原来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打《户籍迁出证明》然后你再带着迁出证到迁入派出所办理户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