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成都房产证加名地点有:武侯区房产管理局、锦江区房产管理局、青羊区房产管理局、金牛区房产管理局、成华区房产管理局、龙泉驿区房产管理局、温江区房产管理局、新都区房产管理局、青白江区房产管理局、双流县房产管理局、郫县房产管理局。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
第四条 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第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