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户口办理需要如下材料:
1、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若为非父母申请的,则无需提供结婚证;
2、出生证;
3、新生儿户口办理需要的其他材料。
一、请问上海新生儿在哪报户口?
上海新生儿上户口所需材料如下: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或外省市集体户口户籍证明材料;
4、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现役军人身份证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6、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父亲与祖父母或母亲与外祖父母的关系凭证;
7、母亲产前医院检查、分娩记录凭证或亲子鉴定证明;
8、婴儿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国(境)外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对其出生情况的认证或亲子鉴定证明;
9、集体户口管理单位的同意入户意见书。
二、非婚出生证明怎么办
非婚出生证明需要母亲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则可以给子女办理。情况可分为以下两种:
1、若首次办理《出生证明》,则需准备的资料包括:产妇分娩医疗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复印件,另外还需要母亲亲自去办理,若办理人员不是新生儿母亲,则要提供母亲的委托授权书;
2、若补办《出生证明》,具体流程如下:1、到所属地区的妇幼保健院,将原来办理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新生儿信息及编号在所属地区日报上登报作废;2、产妇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需要盖骑缝章;3、父母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4、填写补发申请表,原签发机构的签发记录复印件1份,需盖单位章。
三、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什么手续
正常医院分娩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程序和相关资料:
1、确定新生儿姓名(未取名字,不能办理)。
2、提供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记录(接生医院提供);出生证明申领表(医院提供,家属填写);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证(准生证);孕产妇保健册(本院建卡)。
3、办证时间:为每周一、三、五(节假日除外)。
4、其他:出生医学证明为法律证件,一经办理,新生儿姓名不得更改,并要求新生儿父母中的任何一方亲自办理。
超过出生后三月及以上办证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