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拿到的受案回执后的下一步是公安机关对该案件进行调查后,若确定有犯罪事实存在,需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且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的,公安机关会办理立案手续。若是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等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则不予立案,并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给控告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