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是最主要的侦查机关。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的主要职权有:①立案权。②侦查权。③执行权等。二、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法律监督权)。
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有:①侦查权。②批捕权、决定逮捕权。③公诉权。④诉讼监督权。
三、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
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
《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