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关于保证与物的担保的关系是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如各自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已由合同明确约定,则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法律解析:
关于保证与物的担保的关系是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如各自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已由合同明确约定,则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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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 关于保证与物的担保的关系是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如各自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已由合同明确约定,则债权人可以请...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关于保证与物的担保的关系是什么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人承担的是补充担保责任。2、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保证与担保是被包括的关系,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保证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查看全文
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人承担的是补充担保责任。2、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如各自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已由合同明确约定,则...查看全文
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的关系是:(一)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约定。(二)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优先物的担保。(三)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当事...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担保人必须到场签字。贷款担保人与出借人间成立担保合同关系,如果担保人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在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则担保人与出借人间不成立担保合同关系,也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担保人必须到场签字。贷款担保人与出借人间成立担保合同关系,如果担保人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在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则担保人与出借人间不成立担保合同关系,也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担保人必须到场签字。贷款担保人与出借人间成立担保合同关系,如果担保人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在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则担保人与出借人间不成立担保合同关系,也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若未到期或未能履行,债权人可按约定实现债权;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应先实现该物的担保。...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物的担保是以物担保债务的履行,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人的担保是以人的信誉担保债务的履行。_x000D_ (一)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约定。_x000D_ (二)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优先物的担保。_x000D...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关于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关系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为他物权、定限物权的两种基本类型,在物权法上占有重要地位。二者具有定限物权的共同特征,且用益物权自身还可以成为担保物权的客体,因而有着密切的联系。 物权法中的共有制度是...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反担保是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担保关系不能效存在,反担保关系也就不能有效存在。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担保是指...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反担保是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担保关系不能效存在,反担保关系也就不能有效存在。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担保是指...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反担保是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担保关系不能效存在,反担保关系也就不能有效存在。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担保是指...查看全文
反担保与担保的联系表现为①反担保中的的以人为担保中的担保第三人;②反担保是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担保关系不能效存在,反担保关系也就不能有效存在;③反担保是一种附延缓条件的担保,其生效的条件是...查看全文
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申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追偿权。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法成立时既已设定并在担保人承担...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反担保与担保的关系:反担保所担保的是担保人的追偿权,而本担保担保的是主债权;但是反担保是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担保关系不能有效存在,则反担保关系也不能有效存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查看全文
反担保是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担保关系不能效存在,反担保关系也就不能有效存在。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查看全文
保姆与雇主的法律关系是服务合同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保姆提供家政服务,而不是劳力,不会给雇主带来其他收益。保姆与雇主地位平等,不受雇主控制。...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为主债权担保的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为主债权受到侵害之日起四年。如果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一直没有届满,则担保物权一直存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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