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户口本自己独立出来的方法为:公民可以凭私有房屋产权证、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保障性住房购置证明、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宅基地使用证等材料,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户口本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够独立出来,条件如下: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