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交割质量标准也是期货合约设计的核心内容之一。生猪期货自身品种特点要求交割过程要简单、高效。因此,在制定生猪期货交割质量标准过程中,大商所在深入研究国家标准《瘦肉型猪活体质量评定(GB/T32759-2016)》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国内各大生猪养殖企业的养殖管理制度、出栏标准、贸易需求以及屠宰企业收购标准等现货产业实际情况,将可现场检验的外观、体重等客观指标作为交割质量标准,并将需主观经验判断和养殖过程相关的指标作为前置指标纳入指定交割仓库管理,为保障生猪期货交割品的质量构建了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八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