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抗辩权的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履行抗辩权。法律依据包括《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第五百二十六条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以及第五百二十七条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_x000D_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_x000D_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_x000D_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_x000D_
(三)丧失商业信誉;_x000D_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_x000D_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