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户口没迁走,是可以和别人结婚的。户口本上前妻的户口没迁走并不会影响再婚登记。只要与前妻办理了离婚登记,现在没有配偶,就可以办结婚证。再婚与第一次结婚所需要的证件一样,双方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地申请结婚。
一、再婚一定要离婚证吗
再婚不需要带离婚证。再婚与第一次结婚所需要的证件一样,男方双方想要结婚的,双方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地申请结婚,结婚需要带以下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夫妻双方离婚后户口怎样办理
夫妻双方离婚后,通常有5种处理户口的解决办法。如下:1、可以把户口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2、可以把户口迁往经常居住地;3、可以选择分户口,另立门户;4、可以选择再婚后再把户口迁走;5、也可以选择不迁出户口。公民有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要让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迁移证件,并注销原户口。
三、可以在异地领取结婚证吗
结婚证是可以在外地办理的,但这里所说的外地必须满足的条件是男女双方一方中的户口所在地,也就是说办理结婚证的时候必须是在其中一个人的户口所在地。如果双方常年生活的城市都不是双方的户籍所在地,那么是不能够在实际生活地办理结婚证的。在异地办理结婚证的时候还需要注意填写结婚申请表的时候是否符合对应的要求,例如要求必须是自愿结婚,要求双方都没有配偶等等。在异地办理结婚证的时候要注意带好夫妻双方所需要的所有手续,尤其是户口本。对于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办法出具户口本的时候,就需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证明,专门用来办理结婚证的。如果是再婚的,再婚时本人户口本上仍记录的是已婚状态,那需要先到户籍地派出所加盖离异公章后,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