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存单质押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必须提交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文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持有中国银行出具的未到期个人定期本外币储蓄存单,定期存折;
4、申请人持有非本人存单,还应出示存单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单所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
5、持有定期外币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存单;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目前存单质押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向金融机构贷款;另一种是自然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以其所有或者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