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个人所得税每月交一次,底线是1600元/月,也就是超过了1600元的月薪才开始计收个人所得税。深圳市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1600元,即工资超过1600元则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在个人所得税前提取,即员工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关于员工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 深圳户口:缴费工资的7%非深圳户口:缴费工资的7%深圳市规定2005年7月起,若月收入超过7983元,则缴费工资以7983元计,此标准每年7月份调整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