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订婚后给对方的财物,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如经双方协商,对方主动退还,当然更好,如果复方不愿主动退还,则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一些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