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浙江医保卡可以跨省使用吗
医保卡可以异地使用的。异地就医的人员要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就医的登记、审批及备案的手续。在机构审批备案之后,异地就医人员应该遵循就近就医的原则,进行定点医疗。通常可以选择居住地一到三家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是每年可以定一次。
二、医保卡里面的钱能取出来吗
(一)医保卡里的钱不能取出来,只能用于在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但是以下三种情况下,医保卡里的钱可以支取使用:
1、医保卡使用终止:如参保人死亡,亲属可凭死亡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
2、参保人移民:凭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
3、异地转移:在当地参保后,可把医保账户余额转移至新账户。
(二)医保卡里能取出的钱仅仅是个人账户里的,其所占比例很少。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会各扣除一定比例,纳入个人账户。
三、医保卡里的钱会清零吗
1、医保卡里的钱不会清零。虽然医保停缴法定期限以后就不能再进行报销,但是只要医保卡里有钱,这些余额都还是可以用于买药、看病、住院的,并不会清零。
2、医保停保后,医保卡功能虽然会停用,但医保卡账户余额不会被清零。以参保人6月份停保为例,当年账户余额会结算到6月份,加上历年账户余额都会保留在账户内的,参保人恢复参保时,余额会自动累计。
四、医保卡怎么办理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医保事务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