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扰乱金融秩序罪种类有:1、破坏货币流通秩序,如伪造货币罪、变造货币罪等;2、破坏国家金融票证和存贷款管理秩序,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等;3、破坏股票、债券等管理秩序,如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4、破坏金融机构管理秩序,如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等;5、破坏外汇管理秩序,如逃汇罪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
第一百七十三条 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
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