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需支付费用吗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交纳申请费,所以强制执行费用不可以不交。
二、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有效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书》是到法院告申庭后,填写表格式的法律文书,非常简单,有些项目如果搞不清楚,可以向工作人员咨询。一般来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书》格式如下: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出生年月,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X,出生年月,住址,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依据:
简单注明什么原因,什么时候判决,结果是什么,判决文书号,是否生效。由于对方一直不予履行,因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生效的XXX号判决文书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捺指印)
XXX年XXX月XXX日
三、申请强制执行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强制执行管辖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因此分三种情况:
一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二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三是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