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当然可以复婚。男女双方离婚后,又想要恢复婚姻关系,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对于离婚后,未办理恢复结婚的登记手续而又实行同居,法律是不承认其婚姻效力的,这种同居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法律上不承认他们之间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和双方间没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和相互扶养的义务。
一、复婚需要哪些手续及证件
(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二、复婚有哪些规定呢
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复婚,应通过办理恢复婚姻登记手续重新恢复夫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按照婚姻登记的程序办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进行审查,注销其离婚证,发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之日起,重新确立夫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