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破坏交通工具罪有未遂。行为人着手实行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行为,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属于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