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科级上面是正处级级别。国家公职人员的行政职务级别自上而下介绍:正国级 —副国级 —正部级 —副部级 —正厅级 ——副厅级 —正处级 — 副处级 —正科级 — 副科级 —正股级。
体制内的“科级”属于国家承认的最低管理层级,享受相应的政治、工作和经济待遇。由于管理体制的层级差异,在部委、省直、市直、县直、乡镇等五个层级,其科级待遇均略有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零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