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诉讼终止的刑事案件有:
1、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人民法院不认为是犯罪;
2、实施时间过长,已经超过中国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的,检察院不能起诉;
3、特赦免除刑罚的,此时不再需要进行诉讼,从而结束;
4、检察院或者当事人未按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人民法院不能判决犯罪,诉讼结束;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