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2、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3、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针对的是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4、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