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当事人应立即向法院申请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通过采取这种保全措施之后,对方就没办法转移现有财产,这样在接下来向法院起诉讨债时,就能够直接执行没有被转移走的财产,及时拿回属于自己的钱款。但在采取这些保全财产措施的时候,需要注意当事人串通转移财产的情况,如果是恶意串通转移财产的,比如说无偿赠与房产的时候,接受房产的一方若是知道赠与人为了躲债故意为之的,那么实际上就无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