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离婚涉及到的债务分配问题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夫妻名下共同承担的债务:对于夫妻名下的共同债务,在离婚过程中需要进行分配。这类债务不属于一方单独承担的,因此需要进行共同分担。具体分配方式一般需要遵循协商自愿、公平合理、以还款额为基础的原则来进行。2.个人名下的债务:对于个人名下的债务,离婚过程中通常是由各自承担。但如果债务是因为家庭生活需要或者其他共同用途产生的,则也应该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配。需要注意的是,一些法律规定(如《民法典》)提出了“善意债务”的概念。如果其中一个配偶是因为家庭生计所需、共同利益等原因向第三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且另一方未知情或未同意的,应当视为“善意债务”,需要由签订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七十五条 夫妻协商处理家庭生活费用、子女抚养费用、财产债务等问题,分别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