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钱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但股东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企业法人和出资人的关系
企业法人,即公司,是指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并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出资人在公司法上又称为股东。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出资人通过货币出资或者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出资人丧失对出资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出资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公司,即出资人以出资财产换取公司的股权,取得股东资格,登记于股东名册并进行商事登记。因此公司具有独立人格,财产独立、名义独立、责任独立,公司对外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公司破产股东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公司破产股东承担的责任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和股东是相互独立的。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和破产,股东一般不需要个人偿还,除非股东本人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或者股东从公司撤回、转让资金、逃避债务等。在这些例外情况下需要承担;
3、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