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资质办理程序主要如下:1、申请人首先需要登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进入“电子政务办事大厅”在“建筑业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业务信息,将所需上报资料原件扫描后上传;2、按企业资质管理权属关系进行申报;该业务在系统上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自动受理,企业自行在系统打印受理通知单;3、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核,在承诺时限内将审核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示;4、公示期结束后即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发布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5、准予许可的,于取件承诺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