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一,写明当事人双方具体主体信息,包括承包方与发包方的主体信息、通讯地址、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的。
第二,介绍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基本内容等。
第三,工程承包施工范围。
第四,工程合同工期约定,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第五,工程的质量标准以及工程验收要求。
第六,工程的价款支付方式以及工程签证的约定。
第七,合同的维修质保责任。
第八,合同的违约责任、争议处理方式,通知与送达,合同生效等合同条款内容。
根据实际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双方可以在合同通用条款基础上增加合同专用条款。另外,建筑施工合同的附件一般附有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准、规范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工程报价单或者预算书以及工程招投标文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二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