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这种限制不但是对担保人的保护,同时也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本规定较好地平衡了担保人、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利益。
一、担保和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担保和反担保的意思是:1、担保指的是第三人为了保证债务人能够按时实现债权人之债权,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而向债权人所作出的保证,可以基于法律规定,也可以签订担保合同;2、反担保指的是为了确保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能够实现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求偿权,债务人向担保人所做出的担保。反担保是对对担保人利益的保障。
二、主合同变更会影响抵押效力吗
主合同变更会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三、网上借款担保人有没有规定
网络借款的担保人有追偿权。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行使担保追偿权应以其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为前提。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