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准生证已经废除。目前我国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服务登记会过期。即流动人口应当依法办理婚育登记,但未进行登记,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通知其在3个月内补办,逾期不补办的,应当处予以批评教育。
法律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_x000D_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_x000D_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_x000D_
(二)结婚证;_x000D_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