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危险驾驶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侵害的法益是公共安全,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客体也是公共安全,因此依法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一章中,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_x000D_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_x000D_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_x000D_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_x000D_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_x000D_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_x000D_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_x000D_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