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故意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有具体侵权人的,由具体侵权人承担高空坠物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侵害可能性的除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_x000D_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