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欠款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吗
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阶段法院会调查债务人的财产。债务纠纷在诉讼阶段,是不能向法院申请调查债务人财产的。债权人只需要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证据。而在强制执行阶段,法院会进行调查。
二、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债务人财产不仅包括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也包括破产案件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债务人财产包括以下两大类:
(一)、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是指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相关财产权利。
(二)、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产。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仍然可以从事某些必要的民事活动,比如决定继续履行破产企业尚未履行的合同等,这就存在着取得财产的可能。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的债务人财产也存在产生收益的可能,这部分财产应属于债务人财产。在这一时段内取得的财产,既包括实物财产也包括财产权利。
三、债务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法院会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调查、查封、划拨,法院批准强制执行后,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债权人可向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对于这种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是无需由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因为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存在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
发生债务纠纷,通常不需要债权人申请调查债务人的财产,只需要提供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明即可立案,判决后债务人拒不归还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法院会调查债务人的财产,并冻结、查封债务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