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借条和欠条的性质、产生原因以及证明能力方面都有所不同。具体而言,产生的原因方面,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性质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三年。证明力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