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彩礼一般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无需进行分割。具体而言,彩礼属于婚前的赠与,属于其中一方的无偿赠与,因此属于个人财产,并不需要进行分割,法律规定了需要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夫妻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因此对于彩礼的处理,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只需要按个人财产来处理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