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最既遂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只有情节严重的隐匿、故意销毁财会凭证行为,才以犯罪论定。一般情节轻微或危害不大的隐匿、故意销毁财会凭证行为应通过行政手段加以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_x000D_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_x000D_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