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生物安全法》立法非常重要也非常紧迫.国际社会已经制定了《生物安全议定书》,它有三项基本内容:一是防止外来物种的入侵,二是转基因的安全问题,三是遗传资源惠益共享.1993— 2004年间我一直担任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司的司长,经历了中国参与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安全议定书》的早期谈判,签约和履行公约的10多年的过程,组织编写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中国生物多样性国别报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国家建立首次进境或者暂停后恢复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高风险生物因子国家准入制度。进出境的人员、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物品、包装物和国际航行船舶压舱水排放等应当符合我国生物安全管理要求。海关对发现的进出境和过境生物安全风险,应当依法处置。经评估为生物安全高风险的人员、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等,应当从指定的国境口岸进境,并采取严格的风险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