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失踪多年时,另一方想离婚,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解决离婚事宜: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2、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不明生死。
一、想离婚但是对方联系不上怎么办
联系不到对方的,可以直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状去法院起诉离婚。
1、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原告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判决准予离婚。
2、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另一方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按缺席判决离婚。
3、如果一方只是因为不想离婚而躲藏的,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法院会受理,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被告拘传。
二、一方不在家如何离婚
另一方不在家,需要分几种情况分析:1、如果是能联系到本人,短时间不在家且配合离婚的,可以等另一方回来后再办理离婚手续。2、另一方不出庭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3、另一方失踪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离婚诉讼。(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