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诉讼费由原告提前支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但原告提前支付并不意味着离婚纠纷的诉讼费用最终由原告承担;
2、如果判决不允许离婚,很明显原告是败诉方,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但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关系确实破裂,在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无法区分哪一方是胜诉方,哪一方是败诉方,也无法根据一般规定区分诉讼费最终由哪一方承担。基于此,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诉讼费用的分担比例主要根据双方的财产比例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