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官父母享有的优待有:
一、经济优待:
1、政府提供的抚恤金:现役军官父母可以申请政府提供的抚恤金,以补偿他们在子女服役期间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免费医疗:现役军官父母可以享受免费的医疗服务,包括住院治疗、门诊治疗、药品报销等。
3、免费教育:现役军官父母可以享受免费的教育服务,包括免费参加军事训练、免费参加军事考试等。
二、社会优待:
1、社会保障:现役军官父母可以享受社会保障,包括低保、养老金、失业补助等。
2、社会尊重:现役军官父母可以享受社会尊重,包括参加各种活动时受到的特殊待遇、受到的荣誉等。
3、社会支持:现役军官父母可以享受社会支持,包括参加各种活动时受到的特殊支持、受到的帮助等。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十三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