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是否有效与招标人和发包人是否一致无关。一般招标及其合同效力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
2、合同内容不得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否则将冒犯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限制,即无效条款或无效合同。如果招标人与发包人不一致,分析不一致的原因,一般只需招标人和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