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
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寻甸县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
接收地址:寻甸县凤梧路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
(2)网络提交
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云南政务服务网” 寻甸县卫生健康局板块。
2、受理
综合窗口现场受理时,窗口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完整性审核,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寻甸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经现场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出具《行政许可材料接收凭证》和《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开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补齐后予以受理。
3、审核
审查方式为书面审查并结合现场审查,自综合窗口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许可决定。
4、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现场卫生设施和申请资料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核发《卫生许可证》;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开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补齐后予以受理。
送达方式:通知申请人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现场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出的卫生许可证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对其必须具备的生产经营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卫生检验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