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新生儿是不可以异地上户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新生儿上户政策新生儿上户人员有哪些规定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新生儿多久上户
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必须要上户口。过了时间处罚方式不一定为罚款。新生婴儿落户必须提供: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出生医生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结婚证明。
新生儿上户的规定是什么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
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新生儿户口怎么办理
新生儿户口办理如下: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2、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天津市新生儿户口办理
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由父、母或监护人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或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出生超过一年、年龄未满16周岁申报出生登记的,由父、母提交申请,并提交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持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登记。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提供出生医院签发的《出生诊断证明》和原始出生记录复印件、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提供母亲户口地区县妇幼保健院(所)加盖补发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其他医院补发的无效)、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申请。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公民申报出生登记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本人及父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