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六十八条只规定了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该如何处罚,但没有规定什么是重大立功。《解释》第七条也列举规定了属于重大立功表现的五种情形,前四种情形相对明确、具体,但第五种情形即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不够明确具体。
有以下情形的,应认定重大立功:
1、犯罪分子有检举或揭发他人重大犯罪的行为,并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
2、犯罪分子提供了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
3、犯罪分子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4、犯罪分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5、犯罪分子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