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申请人在原籍没有监护条件; 需提供的资料,就业证明,借读人全家人户口簿,父母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接种证明,转学的学生要有原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父母双方居住的暂住证,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原来的规定:普通高中学校可以收取择校费,但不能收取借读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原来可以收取借读费,但不能收取择校费。
有的地方从2006年9月1日起、有的地方从2007年9月1日起,全国各地最迟从2009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再收取(取消)借读费、书费、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