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人了,也可以起诉离婚。法院会公告送达法律文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一、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然后法院会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之后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向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最后法院在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这种情况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对方已经下落不明满两年的,配偶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如果一方失踪,怎么才能能离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需要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人民法院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三、公告离婚是否应当准许离婚
公告离婚案件可以准许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四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所以,起诉离婚,法院会在立案之后的5日内通知对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