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办理的时间是周一到周五都是早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二点到六点。星期六和星期日除值班人员外都休息,所以周六和周天不可办理身份证。派出所是中国公安部门的基层机构,主要管理户口和基层治安等工作。派出所执行全国统一的上班时间。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材料具体有: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即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