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收集公诉刑事案件证据的机关是国家侦查机关,侦查机关要全面收集证据,是站在公正的角度收集证据;附带民事诉讼证据则只是民事诉讼原告及其代理人从自身利益出发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刑事诉讼证据目的是证明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是法庭给被告人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而民事诉讼证据是围绕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证明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害,以便通过确认这些损害而从被告处获得赔偿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 条第1 款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该定义概念含义有:(1)证据是事实;(2)是证明案件情况的事实;(3)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4)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该定义虽然反映了证据应具有的真实性、关联性和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