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门改外开向物业部门投诉,由物业公司履行管理职责,督促当事人整改。业主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入户门外开侵占公共空间,影响他人的通行,行为构成侵权,当事人逾期不改的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