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时效延长的前提条件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或者行为人实施了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追诉时效的延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这是此种追诉时效延长的前提条件。2、行为人实施了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
一、追诉时效过后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有例外情况。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如果经过二十年的追诉时效后,检察院仍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可追诉。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
过了追诉期是否就是无罪,需要视情况而定:
1、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和无罪推定原则,未经法院审判判决的,不认为是犯罪,即无罪。刑事诉讼追诉期已过,一般情况下公诉机关不再追究,法院也不会审判,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当然就是无罪。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2、一般过了追诉时效的,就丧失了追诉权,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依然可以进行审判。因此对于追诉期的适用,应该根据是否进行立案和受理来进行确定,保障刑事诉讼秩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