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离婚后女方拒绝迁出户口怎么办
1.离婚了,女方不迁户口的,可以协商,也可以询问当地的登记机关。
2.离婚后是否迁户口,目前我国的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女方不迁户口的,男方只能先找女方进行协商,看女方是否同意把户口迁出去,商量之后,女方同意迁移的,应当去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3.与女方协商后,对方实在不同意迁户口的,男方可以询问当地的登记机关,看当地对这一类情况是如何处理的,然后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法。
二、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身份证件。
二、离婚后户口可以单独立户吗
离婚后满足条件可以单独立户。申请人需持私有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当地政务中心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办理分立户手续。家庭户分户:户内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需要办理分户的:
1、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契约)分户手续的;
2、已办理私房析产、赠与以及继承手续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当事人为城市规划区内农业户口的,是否需设定离婚年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农业户口无房产证,不能进行房产分割,但户内成年人结婚后,村委会证明确已与原户主分家生活的;
5、户内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一般不得分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