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假释的考验期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而定。
1.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2.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三条
假释的考验期限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